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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照顧急性脊椎外傷的患者

脊椎專區
2011-01-20
        當受傷者有頸部及背部疼痛併有肢體喪失知覺或無法控做肢體的運動時,即應警覺為脊椎受傷之可能性,在急救階段時,搬動病人時須避免脊椎的移動。即使沒有感覺、運動障礙,嚴重頭痛、頸痛及背痛亦應當做相同情況處理。在確定呼吸、心跳皆正常後,救護者可將雙手置於患者背部及頭部使椎骨維持一直線,要避免任何會使脊髓主動或被動的折曲的動作或姿勢。若頭部受傷則頭部應維持於正中的位置,甚或可使用長硬背板來搬運患者。當病患到達急診時的處理,醫師應立即檢查意識、呼吸、心肺...等功能。等到生命徵象穩定,生命危險無虞後則進行詳細的神經學檢查,包括肢體肌肉的運動,各種感覺的靈敏度、反射作用、及肛門括約肌等機能,而脊椎之外觀亦應詳加檢視,以確定是否需要藥物、呼吸器等輔助性治療。
        一旦臨床上顯示病變之存在,下一步即依所發生的位置及嚴重程度進行影像學檢查,包括一般脊椎攝影、電腦斷層、脊椎顯影攝影及核磁共振等。
        受傷後24至48小時,受損的脊髓可能會因併有血管病變,而有運動、感覺障礙擴大的現象。這些功能於治療後皆有機會恢復。對於下列脊椎外傷的患者大多採取保守性療法而非外科手術治療:
1.    可經牽引法而使脊椎復位者。
2.    碎骨或軟骨未對神經組織造成壓迫者。
3.    受傷的椎骨為穩定性較佳者(如胸椎)。
4.    使用支架或輔具即可達到固定目的者。
        脊髓損傷在神經學上又可分為完全性及不完全性損傷,完全性受損者即是在受損椎骨以下功能全部喪失,如下肢或四肢癱瘓者,而不完全受損者則在受損椎骨以下仍有一些功能存在,此類患者的機能恢復機會較大。甚至一些運氣較好的患者僅有椎骨骨折卻無肢體障礙。急性期治療之目的主要在於使移位的脊椎復位,去除對神經組織的壓迫合併對不穩定的脊椎骨施以手術固定,進而使病人能早期下床活動。愈早下床活動,愈能減少復健及住院時間。 保守性治療的患者應越早進行進行復健治療越理想。而對於無法用保守性療法達到治療目標者則需手術來輔助,於少數患者在治療期間脊髓喪失超過原來癱瘓部位二節以上者亦達到進行手術之標準。當然手術治療亦有其危險性,最大的危險性莫過於會造成更進一步的神經組織傷害,瞭解不同致病機轉對治療有莫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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