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
身份別 | 掛號費 | 部份負擔 |
---|---|---|
健保 | 120 | 80 |
健保 | 120 | 50 |
重大傷病 | 100 | 0 |
低收入戶 | 100 | 0 |
榮民 | 100 | 0 |
持有 | 50 | 50 |
75歲以上(含) | 50 | 80 |
活力得體系日照中心長輩 | 50 | 80 |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藥費 | 部分負擔費用 |
---|---|
100元以下 | 0元 |
101~200元 | 20元 |
201~300元 | 40元 |
301~400元 | 60元 |
401~500元 | 80元 |
501~600元 | 100元 |
601~700元 | 120元 |
701~800元 | 140元 |
801~900元 | 160元 |
901~1000元 | 180元 |
1001元以上 | 200元 |
住院收費相關說明 (若有變動依健保署公告為依據)
病房種類 | 健保身份 | 自費身份 |
---|---|---|
單人病房 | 自付差額每日5,000元 | 每日5,000元 |
三人房 | 免付差額 | 每日1,000元 |
住院日數 | 部份負擔 | |
---|---|---|
費用比率 | 最高上限 | |
1-30日 | 10% | 依健保局公告 |
31-60日 | 20% | 無上限 |
61日以上 | 30% | 無上限 |
住院收費相關說明
Hospitalization Charges住院費用
住院費用係由完成住院手續起之時間開始計算。
優等病房費用
優等病房費差額由完成住院手續之時間開始計算。
優等病房差額
依健保規定,健保患者以住保險病房為限,如自願住優等之病房,須自付病房差額費用
自費藥材
健保不給付之特殊衛材或藥品需請患者自費。
住院費用繳納
住院期間將定期送交「住院費用通知單」,請再接到通知單後二日內,於上班時間:8:30~20:30至一F櫃檯繳納費用,繳費後本院先提供收費明細,待敬請當面核對姓名及金額,待出院時會提供一份完整的收據。
保存收據
醫療費用收據可列為年度收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舉扣除額,敬請妥善保存收據。
自費項目公告 (若有變動依健保署公告為依據)
全民健保尚未納入給付特殊材料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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