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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身份別初診掛號費複診掛號費部份負擔
健保25020080
重大傷病2001500
低收入戶2001500
榮民2001500
持有
 
 身心障礙證明
20015050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藥費部分負擔費用
100元以下0元
101~200元20元
201~300元40元
301~400元60元
401~500元80元
501~600元100元
601~700元120元
701~800元140元
801~900元160元
901~1000元180元
1001元以上200元
自費藥材
健保不給付之特殊衛材或藥品需請患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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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收據
醫療費用收據可列為年度收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舉扣除額,敬請妥善保存收據。
自費項目公告 (若有變動依健保署公告為依據)
 
全民健保尚未納入給付特殊材料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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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自付差額特材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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